開發目的
1.配合捷運A22站之設置計畫與水岸再生政策,研擬及推動老街溪周邊地區環境再造方案。
2.促進都市更新之推動,並完成公共設施之開闢及都市防災之整備工作。
3. 配合捷運建設計畫之營運通車時程,共同發展中壢市老街地區。
區段徵收範圍 |
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配置
|
本案可供辦理分配之可建築用地為商(特)一與商(特)二兩區,而該兩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以下規定 |
類別 |
建蔽率 |
容積率 |
商(特)一 |
80% |
380% |
商(特)二 |
60% |
380% |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